赢了!小伙状告单位艾滋歧视 国内首胜【组图】
几天后,他确实等来了通知。只不过电话里,领导通知他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这条始料未及的通知很快冲淡了他的喜悦,他甚至隐约感到了一丝恐惧——因为自己之前发生的不安全性行为,他想到了那个从不敢想象的东西:艾滋病病毒。
复检是在一个领导的陪同下去的。虽然已经有些准备,但当看到体检表格上“HIV筛选”这几个字时,这个“遇事从不慌乱”的年轻人还是一下怔住了。
“当时完全蒙了,感觉整个世界都没了声音,甚至都有点走不好路。”直到现在,那种“天塌下来”的感觉依然让阿明记忆犹新。
那时他和不少人一样,以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就是得了绝症,“活不了几年了”。
开始几天,他整夜睡不着觉,就在网上查找关于艾滋病的信息。了解的多了,他也慢慢接受了自己被感染的现实。等到他去疾控中心领确诊证明,以一名感染者身份登记时,已经“比较平静了”。
大多数时候,他都和一个健康人没有任何差别。在药物的帮助下,他已经学会了和体内那些含量极低的病毒和平共处。除了避开那些特殊的传染途径,对他来说,感染后的生活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不过是每天晚上10点要定时口服的3粒药片。
可他刚刚适应“新的自己”,就被领导请进了办公室。在那几个和善的面孔前,他一开始甚至有信心说服他们,“告诉他们我很安全,大家也会很安全”。
他搬出的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计委关于艾滋病防治的知识,领导根本就没听进去,只是坚定地告诉他,“工资照发,你要回家好好养病。”
他还记得有位领导一本正经地为他指明了一条出路:“像你这样的,以后出去摆个地摊也可以生存。”
阿明又列出很多法规来证明,单位要求自己“离岗休息”是违法行为。可对方也拿出一项早已准备好的法规,1991年发布的《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上面写明:艾滋病病人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要“隔离治疗”,直至“医疗宝健机构证明其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白纸黑字的规定让阿明没法再有任何辩解的余地。那次谈话后,他被拒之于单位的大门之外。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些法律明文规定要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合法权益,有些法规又对他们“特别照顾”。他用了近两周的时间,每天都在网上搜集资料。
“查阅很多新闻报道和法律法规,很多资料的时间跨度都比较长。”那段时间,只要是下班或者周末,他都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对着电脑。
最后他用3天写了一封自认为“有理有节”的建议书,分别寄给了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他相信,自己的建议理由充分,“应该能得到一些有意义的回复”。
两个星期后,他收到了国家卫计委的回信。上面写着:“您来信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我们改进工作很有帮助,最近新闻 湖南都市,原信已做留存参阅……”回信客气地告诉他,不属卫生计生部门工作职能的问题。
他相信,这是“上书”失败了。
他又去单位交涉了几次。几乎每去一次,都会让他坚定一次要“死磕到底”的决心。
有一次,一个领导很不客气地对他说:“像你这种情况,在别的单位都是赔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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