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中少女被绑交赎金被撕票,看法院怎么判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这是一起发生在河北保定市雄县的一件绑架案,当时年仅16岁的蕾蕾在雄州镇第一中学就读,2016年8月30日下午的1:40分左右,蕾蕾吃完中饭告别父母便骑着电动车去学校上课,直到下午5点钟的时候蕾蕾的班主任打电话来说蕾蕾整个下午未来上学,是什么情况?蕾蕾的父母也是一头愣水,当晚六点蕾蕾的父亲王泽涛接到女儿蕾蕾手机号的电话,打电话过来的是一名男性,该男称蕾蕾已遭到他们绑架,随后该男子向王泽涛索要50万元的赎金。
随后绑匪的电话就关机了,王泽涛报警求助,直到第二天绑匪和王泽涛商议,将赎金降至30万元,并且多次更改交易地点,警方判断该男子十分的狡猾。直到31日晚上9点许,绑匪才约定交易地点在雄县附近的高速路,绑匪要求王泽涛将钱扔到高架桥下的农田里,王泽涛当时确定蕾蕾还活着便依照绑匪的要求将钱扔到了农田里,绑匪说蕾蕾会在9月1日放走蕾蕾,但是王泽涛等了一天仍没有见到蕾蕾,9月2日,王泽涛得知蕾蕾已经遇害了。次日4名绑匪终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4名被告的律师为4人辩护,法院没有采信,最终2名被告被判死刑,2名被判断死缓。这种违约契约精神的犯罪人理当受到严重的处罚,倘若以后有绑匪效仿,那将会对受害人乃至对整个社会的诚信造成重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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