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房产证要不要女方加名呢
小时候一起玩的三妹,本就天生丽质,长大后也是越来越好看,再加上家庭条件相对优越,大家差距也逐渐拉大,接触越来越少。
之前听说她嫁了个本地人,有点人生开挂的感觉。但是从当事人自己口中说来,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男方家庭本身普通,因早年拆迁,故而家境殷实,资产千万。但归根结底仍是普通人,男方是独生子,虽然娇生惯养,倒也无不良嗜好,只是老实巴交,木讷无趣。
俩人本在同家公司就职,经人介绍相识。三妹肤白貌美大长腿,一米七的模特身高,结交广泛能力出众,本看不上能力平平的男方,但经不住中间人撮合与男方的糖衣炮弹,最终同意交往。而男方父母本不愿娶个外省儿媳,可是在见了本人之后一反常态支持儿子的选择。果然应了那句话,时尚派网,颜值即是正义。
俩人领证后,男方父母即出全款为二人买了大套住房,并另外拿出装修款全权交给他们精装。然后装修就成了三妹一个人的事儿,从前到后爬上爬下都是一个人张罗,据说男方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啥都不懂,虽然肯听从指挥,但就是干不好甚至帮倒忙。就连爬高处都是三妹爬梯男方扶梯,说是恐高。
因为这事儿三妹把男方嫌弃的不行,所以装修好后俩人也并没有入住,反正男方好几套房可以住。后来这个房三妹安排老家父母过来短住了。
虽然是夫妻了,但三妹并不喜欢和男方在一起,自己原先怎么过还是怎么过,也不让男方找她。诡异的是,男方好听话,不让找还真的不找。俩人除了领个证,在法律上成为了夫妻,但实质上并不是。
时间久了,三妹就想到了离婚。可是离婚又什么都得不到,房产虽然写了她的名儿,仍然会被算为婚前财产,因此痛陈新婚姻法的弊端。
阿门,人啊!真的是欲壑难填!
要不是新婚姻法,男方不得被坑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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