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人被抄家后,女眷下场惨不忍睹
永乐初年,朱棣对建文帝的亲信如:铁铉、黄子澄、方孝孺等,展开大 屠 杀,被人称为“瓜蔓抄”,而他们的妻女则被发到教坊司以供军士银乐,且世代为奴为 娼。黄子澄的妻女被送往教坊司,按圣旨吩咐,拖出去喂 狗;方孝孺的妻女,因不堪忍受侮辱,投秦淮河自尽;
鲁 迅在《病后杂谈》里说:教坊 司是怎样的地方?罪人的妻女在那里并非是静候的,据永乐定法,她们还要‘转营’,就是每座兵 营都去几天,目的是让更多男性凌辱,生下孩子还要继续接班。
在清朝抄家记录中,如康熙八年囚禁鳌拜;雍正三年赐年羹尧自尽;嘉庆四年处死和砷。这三位权臣的抄家案中,六十岁以上女眷均被赦免,其余女眷,一是到官府从事杂役,也称官奴;二是,卖到豪门当歌姬;三是,卖到私立妓 院,成为青楼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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