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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凌志坚一直为“免费乘车权”奔走,他说自己的权利,就是要自己去争取。

新京报:平时乘车都不能免票吗?

凌志坚:我上车一般会把残疾人证带着,有的时候,司机同情会让我免费乘车,大部分时候不行,还是要补票。

新京报:找过哪些部门反映问题?

凌志坚:给无锡市政府、公交公司、残联都反映过,反正就是说你外地人,不能办。我15岁到无锡来,跟我父亲两个人,已经把自己当作新无锡人了。遇到这样的事情,心挺凉的。

新京报: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凌志坚:我委托朋友,给无锡市政府、残联这些单位发去了信息公开申请。我需要知道,到底是依据什么样的法规政策,剥夺残疾人权利。

新京报:为什么一定要这个免票待遇?

凌志坚:你说我是为了钱吗?不是,坐公交车能花多少钱,而且我平时出门也不算多。残疾人本来就是社会弱势群体,依照户籍把人划分出两个群体,我觉得很不合适。自己的权利,就是要自己去争取,不然会有更多的权利被剥夺。

■ 追问

外地残疾人不免票是否有依据?

无锡此举被指侵犯残疾人权益,律师称当事人可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在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看来,各地针对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出台的具体办法,均不得违反《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上述法条为各地方性法规的上位法。王永杰表示,《残疾人保障法》中,尽管对残疾人“免票”并无硬性规定,但提出应当“给予便利和优惠”,没有对户籍提出要求。

记者检索发现,无锡周边的苏州、常州等地,只要持有国家残联颁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即可免票,不限户籍。北京和广州公共交通部门,在实行免费政策时,也未对户籍有规定。而上海市则规定,仅盲人可以免费乘车,其他残疾人每月可享有优惠补贴,同样不限户籍。

此外,作为下位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五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惠及残疾人的公共服务性收费减免政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王永杰认为,无锡此举,不仅与《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精神相悖,也违反了《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是对残疾人权益的侵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公共交通工具由各地地方财政补贴,在制定优惠政策时,会出现向“本地人”倾斜的情况。

王永杰和汪玉凯均认为,这一政策倾向,涉嫌侵犯残疾人权益,凌志坚可向当地政府进行投诉,如果无法维护自身权益,可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