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住的小区是开放的 日本人是潘金莲的后代【图片】
《水浒传》对这幢楼的来历并没有交代,还好,还有另一份外传典籍《金瓶梅》。《金瓶梅》中说,两人最初租房住,丈夫每日挑担儿出去卖炊饼,至晚方归,因此全职主妇、大美女潘金莲常常受到当地浮浪子弟的口头调戏。于是两人商议搬家,武大提议换个地方租住,而潘金莲不同意,说“不如添几两银子,看相应的,典上他两间住,却也气概些,免受人欺侮。”武大郎抱怨没有钱,妇人交代“钗梳凑办了去”,于是武大郎“当下凑了十数两银子,典得县门前楼上下两层四间房屋居住。第二层是楼,两个小小院落,甚是干净。”
原来这一幢房子虽然不是租的,却也不是买的,而是“典”来的。那么,何谓典房呢?这是一种古代的房屋制度。大约的方式是:房客给房东一笔典房款,获得了这幢小楼的居住权,为期多年,可以达到十年甚至二十年,约定期满后房东将典房款一文不少还给房客。这有点像是一种长期的租房合同,不同的是租房时一次性付款,到期后将租房款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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